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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美云这话一问,郑老师便点头,“是我打的,当时我收到你的信,说你要结婚了,还有喜糖和钱。”

“我便再次去了一趟玉桥胡同的大杂院,去问了你家的消息。”

“那时候大院已经没人知道了,我多方打听才找到了,才找到了知青办得知,要到了前进大队大队部的电话。”

“只是——”

“当时我电话刚打过去,还没说两句话,便被人拖走了,说我这种成分的人,没资格碰电话。”

打那以后,他再也没碰过电话。

他这人成分不好,还不如不联系,这样对沈美云来说也是安全的。

听到这沈美云皱眉,“您在大学里面,按理说这里面都是熟人的?谁会对您这么刻薄?”

郑德华摆手,“这世界上的人,最不缺的就是趋炎附势的。”

趋炎附势之人,如今过得敞亮。

这种事情不说也罢。

沈美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屋内秦明霞听着外面的声音,一直没见到人进去,便强撑着身体扶着墙出来了。

“怎么了这是?”

家里难得来客人啊。

在看到是沈美云后,秦明霞呆了下,“是美云吧?”

自家爱人当年是陈秋荷的师兄,大了几年,后来大家毕业后,陈秋荷去了师大教书,而郑德华留在了农大。

当年沈美云报考大学的时候,郑德华也给了陈秋荷参考意见。

他们都是当老师的,知道老师这个职位虽然体面,但是说实话清贫的厉害。

所以真没必要让美云走他们的老路。

在思来想去后,想的是让美云读农大,毕业后直接包分配到农业局或者是粮食局去。

在这年头这两个单位,都是极为体面,也是极为富裕的。

只是,他们都没料到的是计划不如变化快。

后面学校停止上课,沈美云读了大二便解散回家了。

打那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双方也慢慢跟着断了联系。

沈美云看到秦明霞的时候,突然还有些认不出来,不!应该说是如果在大路上遇到了。

她绝对不会想到,面前这个面容枯槁的老人,是几年前那个明艳温柔师娘了。

秦明霞几年前是非常漂亮的,哪怕是快年过四十,但是却皮肤白皙,绰约雅致。

如今却——

一下子像是老了二十岁,丰腴圆润没了,变得枯瘦如柴。

本来才刚五十的人,看着却有六十好几了。

“师娘。”

沈美云低低地喊了一声,下意识地去扶着对方的手。

秦明霞借着她的力度,站直了身体,上下打量看着她,欣慰极了,“你过得好就行,咱们这些人里面,总归要有一个过得好的不是吗?”

不然那日子,真的是没一丁点的盼头。

沈美云带着鼻音,低低地嗯了一声,跟她介绍,“这是我爱人季长峥,这是我女儿绵绵。”

秦明霞看向两人,男同志高大威猛,英朗不凡,小女儿粉雕玉琢,玉雪可爱。

这让她越发欣慰,“好好好,这就是那个孩子吧?”

当年学校停课后,沈美云从学校回去的路上,捡了一个孩子非要收养。

陈秋荷气得劝不动,还找了他们两口子,让去帮忙劝下美云。

这还年轻收养了一个女儿,将来还怎么结婚嫁人?

哪里知道,哪怕是她和老郑两人都出马了,但是向来温和的美云,却仍然选择固执己见。

就是要收养那孩子。

没想到啊,当年那个雪地里面冻得发紫的小婴儿,如今一下子涨这么大了啊。

还这么漂亮。

真是让人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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