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第1/3页)

贞元十九年的夏天,书生何周在渭水边上现一具泡在水里的尸体。

他一开始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因为吸引他目光的,是漂在水上的衣裳。等到他走到近前才注意到衣裳下漂着的人体。

他想把这个可怜人给捞上来,但是因为这具尸体的离岸边比较远,而何周自己又不会水,他只好去找他人来帮忙。

在找人的同时,顺便报个官吧!要是有人说是他推下去的,那就讨厌了。

虽然清者自清,但是这还是会对他的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

毕竟这世上的人,就是很无聊。为了找乐子,他们可以编出各种各样的谣言。完全不顾被编排的主角会因此受到多大的困扰。

何周就听到过这么一件事。

一位女子带着面纱在街上走,路边几个闲汉看到了,开始各种编排打趣。

“看那小娘子的身段,多软。”

“想必在晚上也软~”

“那眼神,够辣!看上去就是阅历惊人啊!”

“看她走路的姿势就知道她不是处。”

“什么时候我们兄弟也能上她这样的美人啊!”

“寂寞少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些话落到了其他人耳中就变成了“这名女子实际上和多名闲汉有染,走在路上就欲求不满,随时在招揽恩客”。

闲话越传越厉害,最后总算传到这名女子的耳边。还有好事者画了一幅她戴着面纱的画像,只要认识她的人都会觉得这就是她本人。

各种谣言纷纷,这名女子有口说不清,最后愤然提告,要求城里所有传她谣言的人都公开向她道歉。

但是这事情何其难也。传过谣言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全部抓全是不可能的,但是官府倒是抓到了最初说闲话的那几个闲汉,每人分别各打二十大板,并且罚钱八百。可是这并未解除当事人一分一毫的怨气,她要求这几个闲汉公开向她道歉。

道歉好说,但是怎么个公开法?

很多人想象的公开,是在闹市里喊那么几嗓子。但是当事人女子所要求的公开,是在城门口贴出道歉启事,外加在闹市里喊那么几嗓子。

一开始官府也是有些不快的,毕竟城门是他们专门用来张贴捉拿逃犯告示的地方,贸然贴上这么一个无关公示,未免显得有些不协调和儿戏。但是当事女子将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总算让官府送了口,但是张贴的地方显得比那些通缉令更为偏僻一些。

至于在闹市里的公开道歉,也不过给城里各色人等增加了新的谈资。毕竟当众宣称自己做了什么还是十分羞耻的事情。果然在那些个闲汉读完各自的罪状和道歉内容,便遭到了很多市民的痛骂。

“真是吃饱撑着没事干,到处想着怎么胡说八道。”

“有那个编排人的闲工夫,怎么不见你们出去赚钱?”

“看见没有,不好好读书,以后就会变得和他们一样!”

“有钱的男人不会去到处乱说,他们会直接上去问多少钱。”

“说几句就会被抓,看来这个地方也是一个会因言获罪的地方。”

‘“就那女的长成那样,送我操,我也不要呢.。’

“重口味。”

那些闲汉是遭受了官府的铁拳管教,但是关于当事女子的流言却没有停息,反而还有愈演愈烈的倾向。

因此有这位妇人的前车之鉴,书生何周先就是要找人帮忙,外加报告官府。

他找到了一名长年在渭水上打鱼的船家。船家走到河边,看了看河中漂着的那个人影,抚了抚胡子,伸出一只手掌。

“五百钱。”

何周犯了愁,五百钱不是一个大数目,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当然那些已经工作的了人完全可以直接无视,但是对于何周这种啃老族来说,还真是生活困难的情况。

当然这并不是可以让这个可怜人一直浸泡在水里自由了。

何周左右为难之后,还是决定去报官。毕竟何周打捞这个泡在水里的人只是出于公义,并不是义务,没有这个必要为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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