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荼蘼 第4节 (第1/2页)

荼靡正要爬起来,一声冷笑传入耳中。

“半夜女扮男装擅离师门,你好大的胆子。”

不用抬头,荼靡也知道那是谁。

雾气缭绕,一束阳光透过她刚刚砸穿的树冠,落在那人的身上,将他的道袍照得白净如雪。

南海仙翁白发长髯,立在荼靡面前,衣袂无风自动,仙风道骨。

荼靡拍拍身上的尘土,站起来,笑嘻嘻地向他一礼:“师父怎起得这么早?”

南海仙翁不理会她的油腔滑调,只睨着她:“还不从实招来?”

“弟子自是去为师父买酒了。”荼靡无辜地眨眨眼,说着,从腰上取下一只紫金葫芦,递给他,“师父不是对扬州小桃红念念不忘?这酒只在三月十五开窖,买的人不计其数。师父又不许我等在外头乱用法术,我只得与别人一样,大半夜就在酒肆门前排队,好不容易等到天明,才抢得这么一壶。”

听到“小桃红”三个字,南海仙翁目光微亮,接过紫金葫芦之后,那张严肃的脸终于缓和下来。

可他却仍不放心,手指一勾,荼靡腰间的那支白荷飞了起来。

它仍旧含苞未放,可到了南海仙翁手中,花瓣随即缓缓展开。

浮光如影,荼靡先前做过的所有事,一一浮现。

果然如她所言,她去了一趟扬州,排队买酒,然后就回来了。

仙翁瞥向荼靡。

荼靡也望着他,一脸不快,不说话。

仿佛一个明明办了好事,却被大人责备的孩子。

“原来果然是去买酒了。”仙翁露出笑意,道,“徒儿这般乖巧,为师……”

“师父若还不信,尝一口便知。”荼靡委屈道,“好在我早有预备,带了这紫金葫芦。否则若是那酒肆里的陶罐,方才不是被罡风击碎就是在地上摔碎,枉费我一片好心。”

不必她细说,仙翁已经闻到了葫芦里透出的酒香,

“谁说为师不信你?”他已然变得慈祥,眉开眼笑,和气道,“不过是问问罢了。时辰不早,荼靡,去用膳吧。”

*

太阳高挂,仙山脚下的伏龙村里,已经热闹起来。

这里虽然任何人都可以来,但毕竟孤悬海外,来一趟不仅要穿洋越海,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还随时可能遇到风浪丢了性命。

对于那些一心求仙的人来说,若无法进入山门,这里便与寻常的海岛无异,闭塞、无趣,除了大海和滩涂,一无所有。

故而留在伏龙村里的人,只有十来户,不是靠海为生的渔户,就是专门做那些旅人生意的客舍。

客舍只有一处,叫自在居。

名字洒脱,但主人曹福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生意人。

他身形肥胖,脸似面团一样又圆又白,一双精光小眼见人便笑眯眯的。

但千万莫觉得他好欺负,几乎每天都有没钱继续住店的客人被他连人带着行李请出去,无论如何哀求怒骂都无济于事。

除了经营客舍,他还放贷。如果谁人欠了住店钱和酒钱,或者回家没路费了,他可以借钱。据说,他这方面本事大得很,那些以为离开了伏龙村就能赖账躲账的,最后都会被他找到,乖乖把钱款加倍奉还。

也正是因此,所有来伏龙仙山求仙的人,上船时收到的第一句告诫,便是千万不要惹曹福。

第五章 阿娆

这些日子,自在居里又来了十几个来碰运气的求仙者和歇脚的客商。大堂上,众人聚在一处,聊着天南海北的见闻。

“……烟花之地自是哪里都有,可我常听人说,若论美人之众,扬州首屈一指。”一个走海路贩货的客商喝着酒说,“我去过一次,果然名不虚传。”

岛上的生活着实枯燥,堂上的人也大多不曾去过扬州,听到这话,不少人都来了兴致。

那客商见众人都爱听,便吹嘘起流连花街柳巷的见闻,正说得入港,只听有人笑了声:“可我听说,扬州最危险的去处,也正是那些烟花之地。”

众人看去,见说话的是个道士。

他穿着一身道袍,旁边摆着一柄剑。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那是一柄除妖剑。

这样的人,在伏龙村并不稀罕,当然都是来求仙的。

“哦?”客商道,“怎讲?”

道士也不遮掩,道:“我听闻,那些秦楼楚馆里藏着许多妖怪,白日里幻化作皮相上乘的男男女女勾引来往路人,吸净阳精之后,即弃尸荒野。足下所看到的那些美人,说不定就是妖怪变的。”

这话出来,众人更来了兴致。

“此事我也听过。”另一人道,“我有一回路过运河,听船工说,他们曾在江里见过好些苦主尸首。被人发现之时,就泡在江水里,却整个人都干了,仿佛枯木一般,啧啧,惨不忍睹。”

那客商却一摆手,道:“莫吓人,这都是捕风捉影的流言,朗朗乾坤,哪里来的妖怪。我等走南闯北之人,馆子去得多了,也不见谁就这么遭了秧。”

“就是。”另一人附和道,“在那等去处,只怕美人们掏空钱袋的本事比妖怪吃人还厉害几分。”

众人笑起来,七嘴八舌继续议论。

那道士也不多言,拿起杯子喝着酒,目光却倏而瞥向一旁,定了定。

一名小婢正端着盘子,走过来送菜。这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梳着双鬟髻,眉目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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