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或许可以说是番外篇(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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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魏仲荒的时候,战争还没有开始,他还是一个小小黑龙岭当中的山大王,我那时完全没有想过那个傻大个会是莫问剑的剑主人,也不会想到,他以后会是整块大6上受人敬仰的大将军。——郑王歌

我是一名剑客,我学剑的理由很简单,江湖上的人都说舞剑的人最帅,所以我拿起了剑。

他们没有骗我,舞剑的人是整个江湖当中最帅最飘逸的人,可他们没有说过,舞剑是会死人的。

我不能理解所谓的“剑弈”会让毫无恩怨的人以死相搏?不能理解明明只是客栈中多看了某人一眼的家伙就会惹上灭门之祸?

但我还是杀人了,因为我现这个世界上能过得很好的人都是那些自私的人,我把自己变得自私起来,于是,我在某个试剑大会上杀掉了大会上所有的人后,我成了江湖中最为锋利剑的剑主人。

我没有想到有人会打劫我,就在山里的某条山路上,那帮盗贼或许是不认识那把被我背在背后的由龙剑,他们觉得我就只是一个向往江湖,生活殷实的富家少年吧。

我笑了笑,觉得一个在江湖当中成名多年的剑客会被一群碌碌无为的山径小贼拦路打劫是件有趣的事,于是,我伸手想摸索出怀里的某些东西。

也不知道那时候我伸手朝怀中摸索了多久,不过应该是挺久的,久到那帮我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强盗问我还没有摸到一两挂铜钱么。

那群强盗似乎是误解了什么,江湖当中的老油条都知道,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算是一名“大侠”。

大侠是豪气的,身上怎么会揣着铜钱这些庸俗之物呢?大侠花的钱,可是“劫富济贫”劫来的钱。

而我也不是在怀里面掏出几挂铜钱扔给他们,只是嫌杀掉他们脏了我的剑,想换成小刀再干掉他们。

他们从倒地到死掉的时间并不算长,甚至都没有我从怀中摸出那把小短刀长,我留下了一个活口,因为这伙盗贼激起了我的兴趣,我想见见他们的老大。

这是我第一次和那傻大个见面,哦,那时候他还不叫魏仲荒,那时候他叫魏铁柱,一个土到每一个小村子都会有一两个人叫这名字。

第一次见到他,我倒是被他那比寻常人还要大上几圈的身子给稍稍惊讶了一下,我并没有被吓到,因为那时候我莫名其妙地有一种身子越大的人也就越笨拙的认知。

对付这种笨拙的壮汉,我感觉我能凭着我剑技戏耍他到死,直到,我被他一巴掌拍在墙里面之前,我都是这样想的。

他走到了我的身前,躺在地上我并没有站起来,因为我被他这一巴掌拍得站不起来了,就算我能撑着剑勉强站了起来,我也不会站起来在去受他的一巴掌的。

“来吧。”

我说,我觉得他应该要杀掉我,就和江湖人寻常的做派那般,我杀掉了他的几名手下,那么他得杀掉我的全家。

幸好我全家就只是我一个孤家寡人,我想着,摸了摸怀中那把刚刚杀掉了他手下的短刀。

他没有杀我,于是我留了下来。

他没有杀我,或许他并不是江湖客,我留下了,因为我是江湖人。

江湖中做的事并不仅仅是为了报一些小仇,也可以是为了报些小恩,他没有杀我,就是对我的恩情。

过了几年后,在这块大6上突然出现的传承者消失,就那么突如其然地,和他们突然出现一般没有预兆,但这并没有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们出现的时候,我在江湖中练剑,而消失的时候,我在黑龙岭当中练剑。

不久过后,战争开始了,不过九洲大6向来是不缺尸体的,或者说,整块大6就是一具巨大的尸体,尸体上面,还是尸体,有活着的,有死了的,所谓的战争,也只是让那些还能走动的尸体安分起来。

我们都觉得所谓的战争和我们没什么关系,战争打响了,自然有人会去打,而我们黑龙岭依旧可以和往常一样,该喝酒的时候喝酒,该打劫的时候打劫,只是打劫到的人慢慢都变成逃难的难民,而魏铁柱见到这些人的时候,打劫便变成了接济。

有天晚上,魏铁柱他突然看向了天西边没有散去乌云,抿了抿嘴唇,对着我们说“我的故乡,应该就在那朵乌云下面,生战争的方向。”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向了那朵乌云,我知道那个方向。

“我还记得我就是从那个方向过来的。”

我说,摸了摸怀中的那把短刀,坚硬的触感告诉我,这把短刀它还在。

他并没有答话,虽然他默许了我的存在,但在这几年间他很少和我说话,因为我手上沾着着他兄弟的血。

“我想回去。”

魏铁柱他说。

“是想家了么?”

我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但我知道他在我的背后。

“不久之前,我碰见了我曾经那个家的邻居,他说故乡已经毁了,什么都没有剩下。”

众人似乎是察觉到了魏铁柱要干什么,纷纷出声挽留.

“大当家,现在这里就是你的家呀。”

“大当家,不要走啊。”

“大当家。。。。”

魏铁柱制止了他们的挽留,他摇了摇头,说“如果我们输了,那哪还有什么家,敌寇在外,我又怎么忍心当劫道的匪徒呢?我们,就此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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