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酒不好喝,告辞

吞下领主塔后,叶凡快前往人类区。

在人类区与魔兽区的交界处,叶凡低声念了句“自由变态!”念出来的时候叶凡感到有一丝羞耻感。

随后史莱姆身躯迅变换,凝聚成人型叶凡。

形态切换非常顺利,叶凡点了点头,随后迅回到人类区,回到原先的酒馆房间。

简单洗漱过后,叶凡先下楼吃早餐了,油条配稀粥,跟地球的早餐倒是没太大区别。

8点的时候,伍晨鑫最先出现,此时叶凡刚好吃完早餐。

伍晨鑫简单打过招呼,点了早餐,和叶凡坐到了一起。

“叶凡同学,你自己回绥岗学院吧。”伍晨鑫昨晚思来想去,这叶凡留在自己身边只会影响自己跟楚玉卿的感情进展,此时见叶凡独自一人在吃饭,毫不犹豫就说了出来。

“嗯?”叶凡皱了皱眉,他要不是不认识路,也不至于要跟伍晨鑫他们同行呀。

伍晨鑫见叶凡难为情的样子,便继续说“我知道你已经一次次故意冷落楚玉卿,以此降低她对你的好感,这样我反而就更有机会。”

叶凡一脸疑惑,冷落?好感?机会?什么乱七八糟的。

叶凡努力回想了一下,昨天他曾经出手救下楚玉卿,上演了一幕英雄救美,本来楚玉卿是在自己怀里的,不过那时见那落雷哥布林有破绽,便直接扔下楚玉卿去杀落雷哥布林。

冷落大概是指这次把,不过一次次冷落是什么意思?我不就冷落了一次吗?

说到底,叶凡对楚玉卿这妹子没感觉,可能是因为在地球的叶凡,见过了无数二十来岁的年轻妹子,如今这才十六岁的楚玉卿,实在没法吸引叶凡的注意力。

“你对我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不能再让你靠近楚玉卿,你离她越近,我与她距离就越来越远。”伍晨鑫还故意把话说得有几分冷飒飒的感觉,就像是为了女人,他宁愿舍弃自己的兄弟。

叶凡从疑惑变成了震惊,合着你以为我跟你抢女人了是吧?还有你这十六岁的少年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都快说出狗血剧台词了。

“行行行,你们狗血去,我不跟你抢女人!”叶凡被伍晨鑫那台词弄得有点鸡皮疙瘩。

伍晨鑫一脸严肃问道“狗血?你要喝狗血?你的条件是请你喝碗狗血你就愿意离开楚玉卿?”

“不是,你这……”叶凡哪知伍晨鑫会想到这去,舔了口水,不知该作何解释,只好站起身来就要走,想起什么,又回身问,“对了,绥岗学院怎么走?”

“就一条路,一直往东便能到,估计两三个小时的路程,或者雇辆马车,一个小时内就能到,”伍晨鑫见叶凡马上要走,心里自然高兴,赶忙指路。

叶凡点头,直接就出了酒馆,大步向东而去。

伍晨鑫点了点头,不过又忍不住疑惑对着空气道“这叶凡不是在绥岗学院上过学吗?怎么就不认得路了!”

叶凡按照伍晨鑫指的路,一路往东,叶凡本来还真想雇马车,但想了想自己就剩99铜币,还是省着点花,于是决定步行。

将近两个小时,叶凡果然进了绥岗城。

这绥岗城已经颇具规模,大街小巷,纵横交错,身边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时常有小贩的吆喝声传入叶凡的耳朵里。

“卖葡萄喽,一串1铜币,新鲜又甘甜。”

“今早刚抓的章鱼,绝对新鲜,客官要来条不。”

“卖包子诶!”

“……”

正走着,叶凡鼻子抽动了两下,他闻到了一股迷离的香气,仅仅是闻道那股香气就不自觉地催动叶凡的味蕾不停地分泌唾液。

咽了口水,叶凡不自觉的循着那香味走去,最后走到了一处酒坊。

没错,就是酒坊。

叶凡的级吞噬吞了两只哥布林,继承了哥布林的战技——嗜酒。

一天不喝酒,简直要了哥布林的命。

酒坊老板是一名中年大叔,他开了一罐白酒,低头去闻那酒香,那股令人迷离的芳香正是那白酒出的。

叶凡又咽了口水,嗜酒缠身,叶凡此时见酒不喝,可能会要了他的命。

老板抬头,恰好就看见了叶凡痴迷的眼,愣了一下“小伙子,你这鼻子可真灵,我就开一瓶盖你就循酒香而来啊。”

叶凡咽口水问“这酒怎么卖?”

“我这酒名曰贵妃,可是封存了一年的好酒,平日里可要卖1银币,今日我看小伙你与这酒有缘,我卖你5o铜币便是。”那老板说到最后,大有一分忍痛便宜卖你的神色。

“能先让我尝尝吗?”叶凡没说买不买。

“行。”老板也不扫叶凡兴,直接就倒了一小指,递给叶凡。

叶凡接过酒杯,先是细细闻了一口,香味迷离,有点上头,随后拿到嘴边,咻的一口就把那酒喝了下去。

那酒如甘甜的露水,又如滚烫热水划过喉咙,流进肠胃,化为一股暖流,涌进血液,最后流向了全身细胞,浑身一阵舒爽。

“好酒!”叶凡忍不住点赞。

“好酒配帅哥,小伙子,诶,小伙子别走啊!”

叶凡喝完那口酒,嗜酒的欲望顿时控制住了,脑里虽有酒精,但起码还能正常思考,拜托,5o铜币,那不就要花掉我身上将近一半的钱,抱歉,买不起。

“酒不好喝,告辞!”叶凡大步流星,走了。

喜欢我不仅是领主boss请大家收藏我不仅是领主boss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