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情窦初开 (第1/2页)

上完坟,赵汝弼带着儿子南星直奔柏乡县。

他们坐的是马车。沿途之上,繁忙的秋收景象尽收眼底。

沉甸甸的谷穗把谷棵压弯了腰。长工们左手抓住谷棵,右手将勾镰伸过去使劲往后一拉,只听见清脆的“噌噌”声响过,谷子便娇娜无力地倒在大地怀抱里。

玉米地里,玉米棒子像一个个大牛抵角,咧开嘴朝着农人欢笑。有的雪白,有的金黄,只待庄稼人腾下手来去收获。那些淘气的地鼠,上窜下跳,爬上爬下地偷吃着玉米粒。人一走近,它们便飞快地跳下来,揣好偷窃到的玉米粒,匆匆钻进地下早已修建好的洞穴里。

那些鹤立鸡群的高粱,挺立在田野上,接受着阳光雨露的恩泽,向人们奉献出的是紫铜色肥硕的穗子。

南行的大雁就要飞走了。老人们说,大雁迟迟徘徊不去,是因为迷恋着最后收获的白高粱,它们只要吃了白高粱,就仿佛获得了神奇的力量,然后依依不舍地暂时告别日渐寒冷的北方,飞回它们南方的乐土。

赵汝弼看着这秋收的图景,心中感慨万分。比起咱真定县(那时高邑归真定府管)地面来,他任职的馆陶县,百姓实在是苦焦之极。那里土地阴湿盐碱。春天土地干旱至极,白白的碱圪巴遍地都是。到了夏、秋,几场大雨过去,遍地汪洋。庄稼人辛苦一年,满心的希望便打了水漂。

那地方地下水非常咸涩,浇到庄稼地里,便将禾苗渍死。无奈之中,当地人只好改种棉花。棉花耐旱,抗涝,生命力极强。种别的庄稼不收,碰上好年成,多收些棉花卖,也能混个半饥半饱。

然而,老天爷却经常祸害这一方百姓,常常是春天干旱无雨,夏秋暴雨成灾。人们为了不被饿死,只好携儿带女,四处逃荒。百姓衣食无着,故而盗贼蜂起。逃荒路上,饿殍遍野。

唉,穷苦地方的知县,也实在是不好当呀。如果放在咱真定、高邑地面,那就好过多了。咱家乡虽然干旱,但有地下甜水可用。水车、轳辘一阵响过,庄稼便喝上了清凌凌的泉水。在肥沃的华北大平原上,暴雨沥涝的年景极少。即使偶遇涝灾,也有河流可排,故而基本上是年年丰收。除南方“鱼米之乡”外,这一片土地也堪称国家粮仓。故这一方百姓比较富庶,社会也很安定。

一路上,赵汝弼边走边给儿子南星讲述庄稼人春种秋收的辛酸。

他并不想让儿子当农民,而是让他懂得稼穑艰难。待他做官后,好处处为百姓着想。勤政、廉政爱民,千方百计为百姓扶危解困,是一个清廉官吏最基本的品质。

南星边听边点头。虽然他身在乡村,但主要在求学,并没有扑下身子在庄稼地里干,“庄稼经”里的许多事,在他听来还是那样陌生和新鲜。只是在假期,他才偶尔帮父母料理一下地里的庄稼。他就像油星浮在水面上,并没有真正同水融合在一起。

经过几天的颠簸,父子俩才到达柏乡县。在县界边上,柏乡知县朱玉斌早已派人备轿等候。汝弼和南星只好弃车登轿。到了县衙,已是黄昏时分,朱知县派人侍候父子俩濯洗旅途的灰尘后,便简单地安排晚皈,然后各自安歇。

第二天中午,朱县令为南星父子俩摆下宴席。赵汝弼说“你急三火四地催我们来,说是相亲,怎么倒在这儿耽搁起来了?”

朱玉斌神秘地一笑说“怎么样,着急了吧?我自有安排。这顿饭你就能见到未来的儿媳妇了。端饭菜的闺女,穿红衣的是我女儿,穿绿衣的是我县教谕冯时化的女儿,小名冯美卿,说是我柏乡县的一枝花也不为过。等会儿你们见了,就不抱怨我了。” ’

原来,这位朱县令和赵汝弼是同学,同年考中举人,又同年授予官职,故而说起话来非常随便。

“这几天我真是等得望眼欲穿啊。人家闺女已芳龄二九,你们再不来,这朵花可就让别人摘走了。”

“哼,摘走了我要找你算帐!”

二人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南星生性腼腆,在这种场合,他更不便插言,只是红着脸坐着。

二人正说笑间,忽听丫环小梅说道“小姐来了。”

就听得一阵悉悉索索的裙裾响,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飘进屋里,每人端一盘菜轻轻地摆在桌上。那穿红衣的身材适中,长相俏丽,满面笑容。穿绿衣的身材中上,明眸皓齿,粉面桃腮,面含羞涩,低头微笑着玩弄裙裾的飘带。

南星一见,脸“腾”地红了。姑娘满身的靓丽,让他顿觉眼睛花。哪里是一个人,分明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南星不敢大胆地看,只是垂着头偷眼观看。

只见姑娘脸庞丰满,皮肤细如凝脂,樱桃小口,似两朵待放的花蕾。两只眼睛像一潭清清韵泉水,胸脯高耸,隐藏着一个神秘的世界。穿着绣花鞋的双脚,精巧伶俐,像一对艺术品。姑娘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少女迷人的魅力。处于青春期的南星,对此异常敏感。他的心“咚咚”地狂跳着,他似乎听见自己的血液像潮水似的冲击着头脑,使他感到一阵眩晕。

姑娘也在低着头偷眼觑南星。她看着眼前这位才华横溢,相貌英俊的年轻人,不禁心花怒放。能把终身托付给这样的男子,也算得上幸福了。

当两人的目光碰撞在一起时,立时喷溅出一团灿烂的火花。二人急忙回避。

朱玉斌和赵汝弼看着这对年轻人,高兴得合不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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